关于有序恢复开展书法考级活动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科教函〔2020〕4号)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结合书法现场考试的特点和实际,经中国书法家协会研究,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开展书法考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承办单位责任

        承办单位要担负起开展现场考级活动的主体责任,科学防控、依法管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抓好恢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成立恢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落实疾控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本单位考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健康宣教和防护知识提示,主动与属地疾控部门沟通协作,落实卫生防疫、考场评估验收等事宜。基于常态化防控建设,建立日常监督和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精准调整考场现场防控措施,筑牢考级现场防控防线。

        二、严格落实考生和家长责任

        承办单位要指导考生和家长做好考级现场的健康监测等工作,考生家长需如实报告考生个人身体状况和出行信息,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等情况,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办单位要适时指导家长,督促考生在考级前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合理安排好备考和防护工作。

        三、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承办单位要积极与开展现场考级活动所在地区政府、街道、社区、疾控等相关部门沟通报告,经所在地卫健、公安等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恢复现场考级活动备案。

        四、做好考生和家长防护管理

        (一)做好入场检测工作。考点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考生检录时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核酸检测等有效健康证明,按照考场安排持准考证进行检录登记。考生不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禁止入内。

        (二)实施预约限流措施。承办单位应当通过不见面方式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证书发放等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参数标准,确定日均人数上限,并实现学生和家长错峰入场。鼓励考生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通过步行、自行车、私家车前往,原则上一名考生由一名家长陪同。

        (三)建立巡查制度。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做好考试现场管理,监督进入考试区的考生、监考及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提供医务保障。承办单位应当有专人负责医务保障工作,应急处理考生、监考和工作人员临时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对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反馈和沟通。

        五、做好考试现场防控管理

        承办单位要严格选择考场,降低人员密度,积极配合现场考级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考场进行消毒、检测,加强考场的消毒通风,在各考点配备充足的防护物资,便于考生、监考和工作人员随时消毒清洁,要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向考生和家长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具体现场防控管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中国书法家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书法考级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六、做好监考、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一)开展每日健康监测。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14天对直接接触考生的监考和工作人员等群体进行健康监测,重点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有疑似症状的禁止上岗并密切跟踪病情进展。

        (二)减少人员聚集。监考及工作人员应当减少不必要外出,对因参加考级活动出行和流动时,均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要加强监考及工作人员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

        七、做好应急处置

        承办单位应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接受专业指导,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严防恢复现场考级活动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在现场考级活动中如出现疑似症状或病例,考点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和隔离措施,及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并暂停考试。

        八、恢复现场考级活动要求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承办单位须提交恢复现场考级相关材料,经中国书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现场考级活动。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一)恢复考级申请书,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二)开展现场考级活动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关于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三)开展现场考级活动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同意恢复开展现场书法考级的批复;

        (四)开展现场考级活动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恢复开展现场书法考级的批复;

        (五)恢复开展现场书法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

        (六)恢复开展现场书法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七)考级简章(按照《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考级简章模版》制订)。

        请各单位务必遵守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中国书法家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书法考级工作细则》有序开展考级活动。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级活动的单位,经中心核实后,将取消其承办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中国书法家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书法考级工作细则》

 

      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考级中心

      2020年8月20日